“故意杀人?”
“杀谁了?”
“这不是写得很清楚吗,明知道女方怀孕还逼对方去医院做手术,又沟通医护人员对女方的身体进行摧残,导致女方大出血,生命垂危。”
“这罪名有点儿重啊。我记得之前两例告他的都是玩弄女孩儿感情啊。”
“可那两例中,女孩儿也都分别做过流产手术。其中一个,也是大出血。”
“你们说这个状子能递上去不能?”
几个人正讨论得起劲儿时,科长走了过来。
接到状子的那位立刻把手里的文书递了过去:
“科长,快看,这次苗凤军是不是踢到铁板了?”
科长一目十行的浏览完,然后把文书往桌子上一扔:
“这算什么铁板?无非就是找了个有些笔力的律师而已。”
“那这个案子,要不要递上去?”
“递?苗凤军可是那位的独子,递上去,估计也是被压下来。”
“不能吧,故意杀人,这罪名多重啊!”
“那你看看这里面有几个证据?”
“全都是受害女孩儿的,而且这女孩儿也提供不出与苗凤军有关的实物证据。这样的状子,往上递就是给上级制造麻烦。”
“也是,只有受害女孩儿的自诉,确实是不能作为判决依剧的。”